公司治理

◎ 組成及成員

依據本公司「公司章程」第十八條規定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如下:

本公司設置董事七至十一人,由股東會就有行為能力之人選任之,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本公司董事之選舉採用單記名累積選舉法,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條規定辦理。

前項董事之選舉方式採候選人提名制度,由股東會就董事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二條之一規定辦理。

依第一項董事名額中設置獨立董事,其人數不得少於三人且不得少於董事席次五分之一。有關獨立董事之專業資格、持股與兼職限制、獨立性之認定、提名方式及其他應遵循事項之辦法,依證券主管機關之相關規定辦理。

第十屆董事會成員十位(含獨立董事三位)。

職稱 姓名 主要經(學)歷 目前兼任本公司及其他公司之職務
董事長 蘇文龍 歐洲大學企業管理碩士、博士 中國科技大學企管科畢 台灣三菱電梯(股)公司營業單位主管 本公司總經理 信標生物科技(股)公司董事長 協菱(股)公司董事 台灣醣聯生技醫藥(股)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董事 台灣醣聯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吳蒂芬 國際商業專科學校畢 台灣尖端先進生技醫藥(股)公司財務會計 台灣醣聯生技醫藥(股)公司財務會計主管
董事 信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陳耀聰 東海大學建築系 台灣尖端先進生技醫藥(股)公司副總經理 台灣建築經理(股)公司營建部經理 欣德工程顧問公司設計部經理 信標生物科技(股)公司董事
董事 旭旺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張耀仁 國立台灣科技大學管理研究所碩士 佳能國際(股)公司總經理 能率生技(股)公司總經理 廣智生技(股)公司董事長
董事 協菱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楊友華 義守大學生物技術暨化學工程博士 臺北醫學大學醫學系畢 台北市立萬芳醫學中心主任醫師 衛福部桃園醫院,新生命腫瘤中心主任醫師 馬偕紀念醫院住院醫師/主治醫師 共信醫藥科技(股)公司臨床研發處長 新生命經營管理(股)公司董事 共信醫藥科技控股(股)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董事 陳鈺霖 陽明大學口腔生物研究所碩士 國立陽明大學研究助理 本公司資深協理
董事 劉駿宏 中國科技大學企業管理碩士 中國科技大學財稅科畢 大統紙業(股)公司董事長
獨立董事 周秀原 國立台北商業大學會計財稅碩士 歐洲大學企業管理碩士、博士 華國會計師事務所所長 華國會計記帳及報稅代理人事務所所長 華國會計記帳士事務所所長
獨立董事 封秋霞 歐洲大學企業管理碩士 靜修高級中學會計統計科畢 自然美生物科技(股)公司財務長 財團法人蔡燕萍文教事業基金會會計兼秘書
獨立董事 許文靜 國立清華大學科技管理研究所博士 國立政治大學經營管理碩士 國立清華大學輻射生物研究所碩士 國立清華大學博士後研究員兼任講師 台灣尖端先進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特助

註1:本公司於115年6月22日股東常會全面改選第十屆董事,原選任十一位(含獨立董事三人),但董事當選人精湛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於股東會召開前之停止股票過戶期間內,轉讓持股超過二分之一,依公司法第197條第3項之規定,其當選失其效力。本公司已於115年6月23日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本公司董事當選失效。故本公司第十屆董事會成員十位(含獨立董事三位)。


◎ 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

依據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二十條規定:
本公司之董事會應指導公司策略、監督管理階層、對公司及股東負責,其公司治理制度之各項作業與安排,應確保董事會依照法令、公司章程之規定或股東會決議行使職權。
董事會結構,應就公司經營發展規模及其主要股東持股情形,衡酌實務運作需要,決定五人以上之適當董事席次。
董事會成員組成應考量多元化,除兼任公司經理人之董事不宜逾董事席次三分之一外,並就本身運作、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以擬訂適當之多元化方針,宜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二大面向之標準:
一、基本條件與價值:性別、年齡、國籍及文化等。
二、專業知識與技能:專業背景(如法律、會計、產業、財務、行銷或科技)、專業技能及產業經歷等。
董事會成員應普遍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技能及素養。為達到公司治理之理想目標,董事會整體應具備之能力如下:
一、營運判斷能力。
二、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
三、經營管理能力。
四、危機處理能力。
五、產業知識。
六、國際市場觀。
七、領導能力。
八、決策能力。